考量近期國內 COVID-19疫情大致維持穩定,惟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監測COVID-19本土病例縣市風險評估之綜合評估結果,現階段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及高雄市仍為中風險(含)以上縣市,為兼顧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探視之需求,爰調整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-19訪客管理等管制措施(如附件),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及高雄市:除例外情形外,暫停探視;例外情形經機構同意可探視者;訪客若未完成COVID-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(含)以上者,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。
(二)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及高雄市以外之縣市:有條件開放探視;訪客未完成COVID-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(含)以上者,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。
(三)訪客為確定病例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,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,可免除相關篩檢。
住宿式長照機構之各項管制措施,除前揭訪客管理規定外,其餘仍維持現行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