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量國內疫情穩定可控,爰修正旨揭管理指引;請貴府輔導業者參考本指引,內化為適合個別場所所需之防疫管理措施,保障自身及消費者健康安全。 二、本中心111年1月4日以肺中指字第1103700894號函(諒達)訂頒「民俗調理業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,於本函送達後不再適用。 三、旨揭指引公布於衛生福利部/中醫藥司/民俗調理專區(網址:https://gov.tw/9rD),提供各界運用。
考量國內疫情穩定可控,爰修正旨揭管理指引;請貴府輔導業者參考本指引,內化為適合個別場所所需之防疫管理措施,保障自身及消費者健康安全。
二、本中心111年1月4日以肺中指字第1103700894號函(諒達)訂頒「民俗調理業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,於本函送達後不再適用。
三、旨揭指引公布於衛生福利部/中醫藥司/民俗調理專區(網址:https://gov.tw/9rD),提供各界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