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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1月1日起,強化哪些部分部會業管之部分場所(域)人員COVID-19疫苗接種規範?

  • 發布單位:疾病管制科
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2月5日表示,考量目前國內已持續提升COVID-19疫苗接種量能,為積極防範國際疫情嚴峻及新型變異株威脅,降低社區傳播風險,自111年1月1日起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(域)防疫指引(如附表)將強化COVID-19疫苗接種規範,以嚴守社區防線。

 

強化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、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(域)人員COVID-19疫苗接種規範,請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。

 

       資料來源: 疾病管制署110年12月5日新聞稿